企業及項目簡介: 淄博市博山山頭陶瓷廠成立于1957年02月24日,位于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山頭路40號。公司經營范圍:日用陶瓷加工,銷售及相關技術的出口業務(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出口商品錄除外),經營本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進口商品除外),經營本企業的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淄博市博山山頭陶瓷廠現有員工95人,實行8小時常白班工作制。企業主要負責人殷志強及安全管理人員鄭曉慧取得了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生產規模:年加工240萬件日用陶瓷。 該項目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XG1-2019)中的“C3074日用陶瓷制品制造”,不屬于發改委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中的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行列,故建設項目屬允許類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根據《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 (2015年第一批)》《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2016版)》《推廣先進與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第二批)》(國家安監總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2017〕19號)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淘汰、落后的設備。 (1)該企業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觸電、機械傷害、中毒和窒息、淹溺、灼燙、容器爆炸、起重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高處墜落、坍塌等;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主要為粉塵、高溫及熱輻射、振動及噪聲等。 (2)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淄博市博山山頭陶瓷廠日用陶瓷生產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通過“安全檢查表”對項目情況進行了總體檢查,共包括121項,其中不符合項8項;經過整改后復查,淄博市博山山頭陶瓷廠日用陶瓷生產項目未構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法,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公用工程單元危險程度均為“可能危險,需要注意”。實際生產中應盡量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造成較大危害,如降低暴露于作業環境中的時間,避免操作人員長期處于潛在的危險環境中;強化對設備巡查制度,強化設備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嚴格操作規程,以達到降低暴露于潛在危險環境中的分值。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法進行操作,避免事故的發生。 (5)企業主要負責人殷志強及安全管理人員鄭曉慧取得了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6)企業已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通知》(魯政辦字〔2016〕36號),開展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活動。評價期間,公司雙體系正常運行。 |